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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研究要求

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4.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四、申报范围

1.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

2.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3.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4.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五、申报选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

2.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六、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

2.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完成时限

1.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2.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纪律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九、申报材料

1.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

2.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3.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严谨行文,规范排版。

十、组织实施

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工作,组织教师学习研究项目申报的相关内容,在2010年1月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选题登记工作。

十一、其他事宜

根据省社科办的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联系人:赖运生;电话:3813493。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09-12-28

附件: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报送2009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