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招标项目共9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一般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5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分年度资助。

三、投标者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规定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申报,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动态,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情况。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和传世之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

五、投标纪律

1、有关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申报材料

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2)《投标书》的电子版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

七、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9日。

联 系 人:赖运生 电话:3813493

附件:1、招标课题.doc

2、投标书.doc

江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0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0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省教育厅项目及校基金等经费帐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