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咨询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设区市“六个一”工程办、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9]1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09]29号)精神,经研究,将建立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是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的咨询团队,由省“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
2、专家库成员的主要职责,是为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研究、法律咨询、决策咨询、项目评审、专业知识普及等服务。
3、专家库建设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权威的原则,吸纳省内外优秀人才作为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咨询评审专家。
(1)产业政策战略研究与法规;(2)经济、金融与统计;(3)环境与保护; (4)光伏产业;(5)风能与核能;(6)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7)航空制造;(8)半导体照明;(9)金属新材料;(10)非金属新材料;(11)生物及新医药;(12)绿色食品;(13)文化及创意;(14)其他相关专业。
2、专家按照《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产业)分类代码表》分类(见附件3)。
3、“六个一”工程办公室负责对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热爱咨询评审工作,目前仍在生产、科研、教学、管理第一线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年龄至70岁),符合以下条件之—的:
1、熟悉产业、专业和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法律法规;
2、具有副高以上或相当副高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
5、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表彰)或境外科技奖励的人才;
1、各设区市“六个一”工程办、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作为专家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系统的初审及推荐工作,部分高校可直接推荐(见附件);
2、被推荐专家负责填写《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3、推荐部门负责填写《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专家汇总表》(见附件),并将《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办公室,同时传送电子版(Word格式文档);
5、相关附件请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最新通知”链接下载;
联系电话(传真):0791-6310092、6270892、13970979698
联系地址: 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办公室(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附件:1.《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3.《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产业)分类代码表》
4.《部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
上一条:关于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